《浙江省测绘资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后印发实施
近日,经修订的《浙江省测绘资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由浙江省测绘局印发实施。2004年9月1日发布的原《浙江省测绘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省测绘局先后印发过《关于加强测绘质量检验机构管理的通知》、《浙江省测绘局关于调整丙、丁级测绘资质专业标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修订后的《细则》涵盖了以上几个文件的主要内容。
此外,修订的《细则》中还增加了测绘质量检验机构的测绘资质管理、外来测绘技术人员要由申请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出具个人档案代理证明材料、测绘分支机构管理、申请资质升级的单位需要提交经法定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测绘项目、对在年度注册中发现不具备相应等级标准条件情况的处理规定等内容,并对申请单位提交材料的方式做了调整。(嵇灵200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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