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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测绘局部署2008年测绘资质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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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测绘局向全省各设区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甲、乙级测绘资质持证单位发出通知,部署2008年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工作。

  通知明确,2008年的测绘资质年度注册范围包括省内2007年12月31日前获得批准的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由省测绘局与各设区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甲、乙级和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年度注册工作。按照要求,甲级测绘资质单位的年度注册工作要通过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上注册。

  通知要求,测绘单位对2007年承担测绘项目情况、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诚信经营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要在测绘单位报送的年度注册材料中反映,并向年度注册机关写出整改报告;各设区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严格依照《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办法》对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作出注册意见,认真进行总结。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报告省测绘局后予以缓期注册或不予注册。各设区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年度注册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加大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为测绘单位参加注册提供指导帮助。要严格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办事公开、公正、透明。对本年度不参加注册的,作为不良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各测绘单位资质材料的报送工作将于2008年5月上旬完成。

  通知指出,陕西测绘局将对测绘单位注册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将年度注册结果进行公告。逾期不参加注册的测绘资质单位,取消年度注册资格;对上年度未参加注册且本年度仍不参加注册的测绘资质单位,将依法注销其测绘资质。(关梅200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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