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一期甲级测绘单位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测管函[2008]51号
吉林、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和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十一五”测绘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国测人字[2006]36号)要求,进一步提高甲级测绘单位负责人的法律知识、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甲级测绘单位改革创新发展和依法诚信经营,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和人事司将从2008年起至2010年,分期轮训全国甲级测绘单位负责人。现就第一期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吉林、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省的甲级测绘单位负责人和五省测管处负责人各1名。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11月3日-11月5日,11月2日全天报到。
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明珠园招待所(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招待所)(武汉市武昌东湖南路8号,总机027-68773470)。
三、培训内容
1、《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辅导报告;
2、测绘法律法规及依法测绘;
3、测绘成果保密与管理;
4、现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国内外测绘科技和新技术发展及应用等辅导等。
四、培训费用
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参加培训的甲级单位负责人需交培训费、资料费1500元。
五、其他事项
1、请吉林、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本通知尽快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各甲级测绘单位,通知其按时派员参加。
2、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和人事司委托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承办此次培训班,具体会务事宜请与该院联系。
3、请参训人员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用于办理结业证书;并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于10月28日前传真至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联系人: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王晓东
电 话:027-68778564(办),13995533588
传 真:027-68778086
E-mail:wuyuan@whu.edu.cn
联系人: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 孙 超
电 话:010-68314765
附件:第一期培训班回执
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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