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甲级测绘资质的函
测管函[2008]37号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你厅关于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甲级测绘单位)2008年测绘资质注册的处理建议收悉。经研究,复函如下:
鉴于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已由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关,不再符合测绘资质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注销其甲级测绘资质。
请你厅收回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一个正本、两个副本),并及时交还我局。
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 二〇〇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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